汕头市潮阳区审计局

审计报告

 

                                                                      汕潮阳审报[2006]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和《汕头市潮阳区审计局审计通知书》(潮阳区审通字[20067号),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06515日至28日,对汕头市潮阳区自来水总公司榕江片水厂(下称榕江水厂)建设项目投资效益情况进行就地审计,潮阳区自来水总公司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潮阳区审计局依法对榕江水厂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计划及实际投资情况

潮阳榕江片区属于潮阳区经济相对不发达地区,经济实力的不足,影响到供水设施的配置,供水不足又严重制约了榕江片区经济的发展。经济要发展与供水不足处于相互制约的恶性循环之中。对此,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和本级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潮阳榕江水厂建设项目于200110月经汕头市计投44号文批准立项,建设总规模为日供水3万吨,供水范围包括关埠、金玉、灶浦三镇,30多万人口。计划总投资4069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金玉镇潮美村设取水泵站、在金玉镇外洋村设供水厂,附设反应沉淀池、过滤池、清水池容量4000立方米各一座,铺设DN800mm原水输水管7.4公里及供水管网工程。200110月经汕市计[2001]188号文批准进行建设,由原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公开招标,分别由汕头市第四建安总公司、原潮阳市水电建安总公司中标。工程于20011118日开工,于2002930日竣工通水。

(二)工程建设资金来源及使用情况

该项目200110月经汕头市计委以[2001]188号文批复,计划投资4069万元。根据20027月原潮阳市政府为解决群众“饮水难”水改资金的分配方案,分配给榕江水厂4080万元,其中省补助3289万元,潮阳财政500万元,市“情系民心”活动捐赠291万元,至今到位资金3600万元(本级政府部门尚欠拨480万元)。工程实际投入资金3623.64万元(其中3254.08万元已于200312月暂估作固定资产反映,另外369.55万元暂挂在建工程)。

(三)项目投产情况

榕江水厂建设项目资金主要由省拨入以及原潮阳市政府对解决群众“饮水难”水改资金分配投入,项目于20029月建成通水,20031月工程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由于工程的竣工决算工作未完成,潮阳区自来水总公司已将拨入资金中的3254.08万元暂估转作固定资产。项目从投产至200512月底平均年供水239.62万吨(平均日供水量6656吨),实现设计生产能力的22.2%。

二、审计范围

本次对榕江水厂建设项目投资效益情况的审计,主要是对该项目从立项到建成投产后运营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及其效果性进行审计,审计期限为项目开始建设至200512月底,其中经营期为200210月至200512月底。

三、审计评价

潮阳区自来水总公司在对榕江水厂建设项目的建设中基本上能遵循工程建设的基本程序,对建设资金的使用和工程造价实施有效控制,按计划完成项目的建设。榕江水厂的建成供水,解决了榕江片区群众“饮水难”的突出问题,对促进榕江片区经济的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发挥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由于榕江片区经济发展缓慢,群众单纯饮用水的用水量少,对该项目从200210月至2005年的生产运作进行分析,实际需水量达不到设计生产能力的要求,出现经营亏损的状况,未能充分发挥投资项目的经济效益。

四、项目建设及实际经营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建设未能达到预期目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未能充分发挥,其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研究对用水需求预测有差距,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近期计划,预测金玉、灶浦、关埠镇近期2005年平均用水量2.65万吨,远期2015年用水量更达到5.72万吨,但由于该地区经济发展缓慢,加上榕江片区群众单纯饮用水的用水量少,平均日供水量6656吨,是预测量的25.12%,设计生产能力的22.2%,资产闲置率达77.8,依照提供的200210月至200512月底经营情况的各项经济指标,日平均供水量明显达不到保本经营量,项目建设未能达到预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投资目标。

另外,实际供水量与需水量的比例失调,影响盈利能力。至200312月底,榕江水厂建设项目已投入资金3623.64万元,完成日供水量30万吨的生产规模,但项目自投产以来,实际生产量只是设计生产量的22.2%,部分设备及设施未充分利用,经营收入不理想。且至审计时止,应入而未入账的费用97.80万元,以及根据会计核算原则,榕江水厂已暂估入账的资产价值3254.082万元,年应提修理费用65.08万元,每年增加的固定成本仍将影响企业的经济效益。

以下是该厂提供的200210月至200512月底的经营情况。

 

榕江水厂经营情况

单位:元

  

 

200210

2003

2004

2005

  

产品销售收入

1009433.96

1859204.07

2246073.13

5114711.16

产品销售成本

1084200.56

2316534.42

3095765.94

6496500.92

产品销售费用

7877.36

14296.04

11230.36

33403.76

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6056.60

11284.67

13476.44

30817.71

成本费用未纳入部分

151097.64

625285.02

201415.84

977798.50

利润总额

-239798.20

-1108196.08

-1075815.45

-2423809.73

供水量

2662962

2365376

2759076

7787414

售水量

1188968

2214500

2632142

6035610

暂估入账固定资产总值

 

32540820.92

32540820.92

 

(二)没有建立项目法人制。该项目建设没有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计建设[1996]673号)第六条关于“项目可行性报告经批准后,正式成立项目法人”的规定,组建榕江片水厂工程的项目法人,全过程负责项目建设,而是委托潮阳区自来水总公司直接负责工程建设。

(三)企业经水价格与项目经营成本倒挂,经营出现亏损,根据《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供水价格由供水成本、费用、税金和利润构成,增加收入,降低成本是企业获利的必然手段。原榕江水厂每立方米水价格为0.90元,根据汕潮阳价[2004]54号文规定,从200481日起,榕江水厂趸售镇供水公司每吨水价为1.13元,而榕江水厂单位供水成本每吨已达1.2567元(2005年)且属榕江片的供水公司从20048月至今的水费原按原每吨水价0.9元计缴,每立方米少交0.23元。至200512月底累计欠交846113.19元(其中金玉水利所欠交88450.10元,灶浦供水公司欠交263780.10元,关埠供水公司欠交493927.99元)。售水收入无法补偿成本,使得榕江水厂投产至今未实现盈利,经济效益不佳。

五、审计意见及建议

(一)应逐步实现制水和供水的平衡,改善项目的经营状况,提高经济效益。充分利用增加对榕江片区管网建设关埠至西胪供水管道建设的有利契机,千方百计增大供水量,改善项目经营的亏损状况,发挥现有资产的潜能,提高现有供水设施的供水能力,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对工程管理措施落实不尽到位的问题,应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程管理,对于区财政欠拨建设资金480万元,建议你单位应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尽快拨款到位,以便抓紧做好榕江水厂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工作,对该项目相关的各项资产进行彻底清理,保证入账资产的准确性、完整性,确保国有资产的有效使用和保值增值。

(三)制定良性的水价定价机制,在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的同时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自来水企业是兼具经营性与公益性特点的公共事业型单位,鉴于目前经水单位的现状,政府有关部门应尽快制订水价定价的考核标准,建立相关的监管机制,促进企业厉行节约,增产增效,在核定水价时,应考虑自来水供应单位的实际供水量,充分考虑用水方的经济承受能力和公共事业型单位应承担责任的基础上,保证供水企业的生存与发展。

 

 

 

 

 

二○○六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