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外事侨务局主要职责

    

潮阳区外事侨务局是主管全区外事、侨务、港澳事务的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外事、侨务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了解和掌握外事、侨务动态;调查研究国内外侨情和侨务工作情况,组织起草相关工作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制订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接待访问潮阳的国宾、党宾、友好人士以及其他重要外宾;开展对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及其社团的团结友好工作,做好海外重点潮人社团和重点人物的联络和来访接待工作;通过侨务渠道开展海外对台工作;承办区领导出访和对外交往事宜。

(三)负责因公临时出访管理工作,承办报批、审核我区各单位派遣团(组)出国、赴港澳地区从事公务活动有关事项;承办本区领导出访报批工作;因公出国、赴港澳人员的护照(通行证)的管理和颁发、签证(签注)报批工作;承办外国人来潮阳访问的审核报批事项。

(四)依法保护华侨、港澳同胞、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调查处理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事件;做好对归侨的扶贫、救济工作;受理华侨回国安置和港澳回内地定居工作。

(五)参与对外招商引资,引进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资金、人才、技术的工作,并对已引进的重点侨资项目进行跟踪服务;指导扶持归侨、侨眷举办企业;负责华侨、港澳同胞捐赠款物兴办公益事业的管理工作。

    (六)执行党和国家对外宣传的方针和政策,指导侨务宣传工作,协助有关新闻机构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七)负责统筹协调和管理涉港澳事务以及与港澳官方、半官方的联络和邀请其官方人士访问潮阳的审核报批事宜。

(八)负责联络、接待半官方和民间重要的往来,管理民间对外友好交往工作。

(九)协调指导各镇、街道及区直各部门的重要外事、侨务活动,指导外事、侨务工作业务,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侨务执法检查,监督执行外事纪律。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