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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阳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是主管人口和计划生育
工作的区人民政府门,工作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有关配套规范性文件,
研究、制订实施办法,组织实施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监督、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计划生育行政复议和应诉
工作。
(二)根据汕头市下达的人口控制目标,会同有关部门编制
人口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计划生育事业发
展计划,指导、检查、督促规划和计划的落实;承担对人口
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工任制考核的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
责计划生育统计工作,参与全区人口统计数据的分析和人口
变动抽样调查工作。
(三)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指导、协调工作。
(四)制订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
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五)制订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
负责实施。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的建设和规
范化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工作,计划生育
后遗症、并发症的处理工作和独生子女非遗传性病残的初审
工作。
(七)协同有关部门编制上级和区财政拨付的计划生育经费
预、结算,定期审计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直属单位财务和
固定资产。
(八)负责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社会抚养
费的管理使用工作。
(九)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人口与计划生育基金会等有关
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承办区人民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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